来,哥我弟我教你写“”手机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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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小说是未来一大阅读趋势。语言短小精悍。

  文章,往长了写容易,往短了写却很难。所以最高的语言艺术是诗歌。最低的语言艺术是……

  我从不看百万字以上的网络小说,90%以上的水分会淹死我。浪费生命。

  而今,许多盆友在手机上看小说,但正宗的手机小说是什么样的呢?

  比较常见的解释:手机小说,不同于传统、网络小说的“用词精美,细节反复,拖沓的节奏和冗长的篇幅”,受手机屏幕显示文字数量限制,此类小说省去大段的人物和情景描写,尽量运用具有冲击力的短句。简练、快速、流畅。

  但我也给你一个解释:叙事诗。

  下面,我会陆续举一些例子,改编一些文字,让大家对手机小说有比较明确深刻的印象。

  请阅读下面一段经过改编的某畅销书的文字,已经具有那么一点点手机小说的风格了。尤其与原文比较起来。

  金斯走进驿站大堂时,已是下午。

  福泽镇镇口的驿站,橙色夕阳下温暖迷人,驿站门口的笔直小道,铺着灰白色岩石,年代久远,石面光滑。

  初冬时节,道路两旁的草坪尽是枯黄,阳光中,风,枯草碎屑扬在空中,如金色沙尘洗刷着小镇,小镇充满着蜂蜜浆果酒和水果热茶的香味。

  但此刻金斯眼里只有坐在驿站大堂里的人,桌子间端茶递水的麒零和他一样。

  麒零十七岁,亮若星辰的眼睛,匕首般锋利的黑眉,笑容又似皓白弯月,身材又出落得修长灵活,虽然是个穿洗旧衣服的店小二,但颇具贵族气质。

  他时常引来许多小镇的少女,麒零也经常冲她们抛媚眼。

  看他擦桌子、洗盘子的样子,头发用黑小羊皮绳扎于脑后,小半截袖子卷起,小手臂结实的肌肉线条清晰好看,不像桌边的大叔,皮肤裹了奶酪似的软乎乎的。

  也看他蹿上后院的果树摘果子吃,或者站在屋顶上清扫秋天屋顶的红枫叶。

  他修长矫健的身子仿佛一头豹子。

  又或者秋天,黄昏的庭院,残阳如血,风吹皱他的眉,他就像一个多情而落魄的吟游诗人。

  镇上去过帝都格兰尔特的人都说麒零像是帝都里的人,麒零向往帝都,却从未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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