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听歌手机版:“开车玩手机入刑”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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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玩手机入刑”多此一举

  乔志峰

  开车时玩手机应入刑?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提出将开车玩手机入刑开车听歌手机版。他提出,现在在驾驶机动车时玩弄手机或手持终端的现象很严重。研究表明,在驾驶中玩弄手机和手持终端造成“盲驾”,比醉驾和毒驾更具危险性,危害程度更大,如果将此类行为入刑,相信会降低驾驶风险。全国人大代表蒋婉求也表示,中国拥有手机者大概80%都是低头族,前不久便有一位驾驶员因在驾驶公交车时不停看微信,结果造成人身伤亡。(11月1日《京华时报》)

  开车玩手机危害之大,自然无需多言,略有常识者对此都心知肚明开车听歌手机版。而因为玩手机而不止一次引发的伤亡事故,也都印证了其严重性。但对于“开车玩手机入刑”的提议,我个人认为有待商榷。此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交通法规中对此已经作了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再来将其“入刑”,是否过于严苛,甚至有“多此一举”之嫌?

  当然,“乱世用重典”的道理谁都懂开车听歌手机版。在手机日益普及的情况下,“低头族”越来越多,开车玩手机者也时有出现。但问题是否已经严重到非得“严刑峻法”、将其升级到“刑事案件”的程度了呢?似乎还不至于。毕竟,开车玩手机的司机是极个别,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也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且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如果真要入刑,那么就要明确给出界定“玩手机”的标准,比如,接打电话算“玩手机”,我就从兜里掏出来在手里拿了一会儿,算不算?我推测,由此引发的争议和矛盾肯定少不了。

  其实,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有很多,并非只有“玩手机”一项开车听歌手机版。摆弄收音机和音响、设置导航之类自不必说,哪怕是听收音机、听歌,也有走神的时候。“玩手机”入刑了,这些行为是否也要入刑?因此,我觉得现有法规对“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处罚,还是比较科学合理的,大可不必画蛇添足,将“玩手机”刻意拎出来说事儿。

  确保行车安全,离不开法律法规保驾护航开车听歌手机版。但法律也不是万能的,更不能什么问题都寄希望于通过入刑来解决。并且,司法资源有限,什么事情都入刑,恐怕不仅起不到预期的效果,反倒会损害法律的严肃性。管住“开车玩手机”之类的危险行为,一方面要靠引导教育,让所有的司机都认识其危险性;另一方面,只要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就足够了——发现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依规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可不必再多此一举,弄出个“入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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